

申请成为联盟理事(单位)的资格与条件:
联盟诚挚邀请联盟注册会员(单位)通过“出资”或“志愿者出力”两种方式申请加入联盟理事会,经全国常委会正式批准,授予符合联盟理事资格和条件的会员“与爱同行家庭教育联盟理事”的荣誉称号。具体资格与条件如下:
1、热爱生命,热爱家庭,热爱家庭教育事业;
2、个人已注册成为联盟会员,认同与爱同行家庭教育联盟的教育理念和组织理念,遵守联盟会员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和支持联盟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依照决策程序所做出的共同决定;
3、积极推广和发展与爱同行家庭教育联盟事业,个人直接推荐的联盟注册会员(5.22元年费)每年超过(含)3人;
4、选择以“出资”方式的理事,每年向联盟资助1000元现金会费;选择以“出力”方式的理事,每年参与联盟志愿者工作累计获得的奖学金金额须达到1万元(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以联盟公布为准);
5、须有两位有效身份的理事作为推荐人,并填写联盟理事(个人/单位)申请表格;
6、符合以上资格和条件的联盟会员,经联盟常委会审批,于次月1日,联盟正式发文公布晋级为联盟理事。

联盟理事(单位)享有以下权益:
1、联盟为理事的家庭幸福、事业发展、子女教育提供系统性支持和组织关怀;
2、联盟为选择出资方式的理事提供1万元家庭教育助学奖学金,支持理事系统性学习联盟在线平台上的全部课程,结识更多生命中的良师益友;
3、联盟为每位理事制作个人家庭教育直播海报、宣传理事的主业服务和个人品牌;
4、联盟为每位理事免费提供自主开发和经营的“在线课堂”讲师主页、直播间和各类教育软硬件支持;
5、联盟为每位理事提供有关品牌、系统、组织、师资,运营等方面的支持,协助理事在当地组建家庭教育学习中心,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6、联盟邀请理事投稿,共同编写和出版《与爱同行家庭教育实践操作手册》;
7、联盟邀请理事共同研发和推广《FEP与爱同行家庭教育执行师认证培训》系列课程;
8、联盟邀请理事担任联盟常设岗位工作,根据理事的贡献,奖励不同金额奖学金并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9、理事作为联盟事业的参与者和经营者,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投票权、知情权、经营权等权利;

特别提示:
与爱同行家庭教育联盟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学习组织,公众号及学习平台由“与爱同行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作为一家社会型服务企业组织,全部会费收入用于支持中国当代家庭教育事业建设和联盟可持续健康发展。从未授权任何形式的商业代理模式和三级分销佣金模式进行发展。
与爱同行家庭教育联盟 · 理事会
2020年7月1日

